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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:
本人生於癸卯年甲寅月戊子日癸亥時,與先生育有一子一女,並於己丑年丙子月丁未日正式在教堂行禮註冊結婚,先生生於甲午年甲戌月丙寅日戊戌時,惜他於2008年尾發展婚外情,女的有一同居男友,並已育有一女,這女生於辛丑年壬辰月戊戌日,不過不清楚她的出生時間。
據了解,此女與先生已是前後共五次有暖昧關係。第一次是在他們還未開展第一段婚姻前(我是先生的第二任太太)。當時他們各自有同居的未婚夫妻,後來選擇與自己的未婚夫妻結婚。第二次大概在他們婚後,繼續發展地下戀情。時為約1990至1991、1992期間。先生第一段婚姻的女兒生於丁卯年癸丑月戊子日。在與先生發展地下情的當兒,女的與她的一名下屬相好,懷了女兒,便與這下屬離港赴澳洲同居,那下屬就是她現在的同居男人。失去了地下情人的當兒,先生的首任太太亦同時要求離婚,(好像是1992年的事),並於1994年正式簽名辦妥離婚手續。先生在了段了婚姻關係和外遇問題後開始追求我。我們的大兒子生於丙子年甲午月壬辰日,二女兒生於庚辰年己丑月辛未日。在兒子和女兒中間,本該還有一兒,惜懷胎三月便死去。女兒後還有兩嬰,也是大概懷胎三、四個月便去世。
據先生說,該女子在誕下女嬰後曾跑回港找他,他們在一起三星期(當時先生與我已開始了親密關係,但我居然沒有察覺),後來女人捨不得女兒,便飛回澳洲。這是他們第三次在一起。
第四次是在1997年,我們申請移民澳洲,該女子剛好在澳洲領事館工作,並給她窺見我們的移民申請表。她即時致電先生查詢,先生說知道只要在澳洲與她相見,一定會發展婚外情,所以決定停止移民申請。他說由於他對她仍有感覺,所以這也算是一次。
第五次也是今次,女人一家回流香港,由於女兒不適應香港的教育制度,於08年由父親倍同回澳讀書,女人留港工作;她趁家人離港後致電先生,他們於08年8月開始見面,初時只是一個月見一次聚舊。那時剛好我媽媽中風入院,住在深切治療部個多月,然後便在療養院住了個多兩個月的時間,我每天全心全意放在媽媽的康復事宜上,身心皆疲。
那女的見與先生的發展緩慢,便在08年12月23日讒稱我與先生的好友有染,害先生與我大吵了個半月,他們並於09年2月頭再次開展地下情。我於同年5月揭露了先生的婚外情,要求分手。先生不許,要求我們重新再來,可是他照樣跟女的私會,我於9月再次要求分手,先生請我跟他正式註冊結婚。婚後,他變本加厲,不但沒有減少與女人的往來,還由女的出面租了一所房子,供他倆私會之用。生生也很謹慎,每天速去速回,比未有私情時只晚返20分鐘左右,也滿口謊言,一概否認與該女人見面私通。
最近我發現他們的電郵,女的迫先生離開我們,先生許下諾言,說先把兒子送往英國讀書,然後搶走女兒,如果我不就範,便把我迫瘋。這個月來,我們的關係變得極差。剛過去的新年,每天起床,總發覺全屋的電話,給人拔掉了電線,而放在門外的後備鎖匙,也不翼而飛。今天跟先生談起,聽見他說:「是你得罪了鬼神,才怪事連篇。」我才恍然大悟。今天英國學校來凾取錄兒子,先生眉飛色舞,還特意煮了一尾魚給我吃。
請老師指點,我們三人是否前世有很深的恩怨,故今世紏纒不清。我與先生會分手嗎?那女的與先生會分手嗎?謝謝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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