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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:農曆 61年 4月6日17時10分屏東出生 屬鼠
女:農曆 56年 5月26日20時30分桃園縣平鎮出生 屬羊
結婚時間是91年5月18日(國曆)上午在桃園地方法院公證結婚區
小朋友(男):農曆 92年11月20號11時20分出生桃園縣中壢 屬羊
第三者:60年次屬牛(只知目前有婚姻關係也有小孩...好像是分居中)
我先生是公務員(警),婚前因此沾染酒色財氣所以欠了一屁股債,從我們相遇到結婚生子,我努力的幫他清償了很多的債務,目前僅剩房貸。
前6年來我們生活雖不寬欲,但夫妻同心,他上班就上班、下班也很少應酬,休假一家3口總是同進同出,也很少爭執看起來很和樂,我很放心的給老公很大的空間,也在家相夫教子盡可能的配合他的作息。
(今年國曆)97年3月4日他升官調到新單位,原本是很值得開心的事,但因工作性質跟業務不同,他又開始接觸酒色的相關行業,也認識了外遇的第三者,漸漸的我老公的作息都變了調,也因此影響了工作(他們只要上班見不到就不停的傳簡訊...一天近百通),我雖一直對老公的加班質疑,但確是在今年8月初才知道了全部的真相,這一個多月來我日日以淚洗面,試著想要挽回我的婚姻,但他總是不理不睬我跟孩子,也聽不下任何人的勸.....執意要跟外遇對象在一起。
這陣子我老公幾乎失了魂,言詞反覆,一下說愛我跟孩子要回歸家庭,一下又往外遇那邊去....簡訊也依舊每日近百通沒斷過,終於在上週9月3日我老公忽然拿著蓋好章的離婚協議書逼我蓋章,在這之前他原本是說就算我想離婚他也不離的,問了原因,他只說他對我跟孩子沒有愛了,要我去找工作養自己跟孩子...說了很多絕情的話,讓我幾乎快崩潰了。
因事情發生的太突然,且我有房貸跟孩子要養,在我沒找到工作,他又沒保證會負擔孩子生活的狀況下,我堅持不肯蓋章,我然我感到很寒心,但我現階段真的很難蓋章來決定孩子的命運。
我給老公兩條路選擇
1.若真的不愛了要離婚那就先給我們一筆合理的錢,讓我跟孩子先安頓生活.....但他說辦不到要錢沒有。
2.乖乖的回家來,上班就上班,下班就該回家,我可以給他時間讓他收心,不然我只好去他上班的單位向他主管申訴.........他說硬要他回來也只是一個沒有愛的驅殼。
9月5日~至今9月10日他果然每天都有回來,選擇了把驅殼留在家裡,但他不再跟我及孩子說話,也不跟我們一起吃飯或互動,跟我們分房睡,把我跟孩子當成了隱形人。下班回家就是不停的跟那女生傳簡訊,我看了好難過,但除了忍還是只有忍,眼淚也只能往肚裡吞,這期間他依然還是會要我蓋章離婚,我沒吵沒鬧,就只能先冷處理不理他...讓彼此冷靜一下。
請求大師幫忙指點,我的孩子才剛送去讀幼稚園中班,我目前工做也還沒著落,很需要他這份薪水過活,在這段婚姻中,我付出了我的全部,我很想挽回這段婚姻不知是否還有機會,我該怎麼做才好呢?想請問老師我和先生的婚姻還能維持下去嗎? 他是不是還深愛著對方?以後婚姻還會有任何問題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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