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證因果紫微論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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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#17 蕙~ 的帖子
回復如下。若你先生的生辰確實是國曆66年6月14號的晚上11點10分。
妳先生對你其實還讓妳的,而且對他來說,妳是他生命中重要的貴人。
而從他的命盤來看,他很容易受不好的友人影響導致造業。
又或者說他很容易聽從他人的壞意見。
可是他與妳的婚姻其實也有著宿定的重大考驗。〈犯官符〉
在感情上有著相當糟糕的心態與作為。(沒責任感又狠心)
必須經過重大的挫折與困頓後,記取教訓,36虛歲之後或許才有可能有所覺悟而改變。
眼下立有轉好的可能性並不大。
如同前文回覆所述,在盡到身為人母人媳的責任下,我們不得不建議妳離開他。
繼續下去並不利於雙方。
妳經過這兩段不幸婚姻,建議妳往後應更審慎的選擇配偶。婚姻家庭不能兒戲啊。
其實妳往後還有不錯的情緣際遇,莫因這段婚姻而破敗了往後的人生。
即便離婚,對兩個小孩亦要盡到人母的責任。
在能力許可的情況下,也更應多加關心與付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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